培育和建设支撑跨境电商业务发展的基础体系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讯 记者 易全】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产业集群和交易规模。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有利于用“互联网+外贸”实现优进优出,发挥我国制造业大国优势,扩大海外营销渠道;有利于增加就业,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有利于加快实施共建“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

2015年的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为5.4万亿元,同比增长28.6%。其中跨境出口交易规模达4.49万亿元,跨境进口交易规模9072亿元。在当年的跨境电商进出口结构比例中,出口电商占83.2%,进口电商占16.8%;

2016年的中国跨境电商交易规模上升到6.3万亿元,同比增长23.5%;

2017年预计为7.5万亿元;

2018年预计为8.8万亿元;

2020年预计将创下12万亿元,占到中国进出口总额的约37.6%。

跨境电商贸易在我国的迅猛发展,既是经济全球化形成和国际分工深入背景下,世界范围货物贸易跨国界加速流动的现实反映,同时也是现代电子技术推动的互联网革命不断深化发展的自然结果。随着中国在全球化体系中地位的日益重要,跨境电商不仅为我国中小企业和个人创业带来了愈来愈多机会,同时也给中国商品走向国际,为更多企业的“走出去”经营,提供了另外一条宽广的渠道。

近些年来的跨境电商结构,明显地表现出以出口为主的特征。这既与我国形成的制造业大国地位相对应,同时也与我们相对严格的进口规管及其汇率政策相关。顺应中国国际贸易地位的变化,一方面我们需要在一般贸易中适度放开进口规模;另一方面,继续加大包括零售和B2B在内的跨境电商出口,仍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制成品大类中大多数产品系由中小企业提供生产这一点来看,为广大生产企业营造支撑跨境电商业务发展的基础体系亦即各类平台,就显得十分重要。

值得庆幸的是,中国的大型跨境电商平台正在并且将要发挥着重要的促进作用。作为最大跨境出口平台的阿里全球速卖通(AliExpress),其全球海外买家数已累计突破1个亿;京东的全球购业务,苏宁的“中国—东盟跨境电商平台”等亦都各有千秋,呈现出精彩纷呈的景象。这里,还应提到的是波特集团在全国不同地区打造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波特城”项目。这一项目的设计用意,早期主要着眼于为国内以中小为主的最终产品生产商,在信息化基础上提供综合性的各类型服务,以缩短产品从生产到消费的距离,通过一整套免费化服务安排,最大化地推动实体企业的发展。随着对项目设计的不断完善,波特城项目的跨境贸易特性及其作用最终被体现出来。其主要表现为第一,波特城项目中按国别、地区等设立了国际大馆,直接吸引境外的特色商品和企业进馆交易,而这些交易从一开始就是跨关境经营的;第二,波特城项目正在按照一带一路的思想,沿我国贸易对象国的不同方向进行跨国布局,例如设立在保加利亚普罗夫迪夫市的欧洲波特城项目,就起了连接中国-欧洲贸易带的作用,其建成后的跨境贸易将成为其主要内容。

从我国现正超传统货物贸易的跨境电商迅速发展来看,如以上的这样一些引领,都在扎实地打造支撑企业和个体开展跨境电商的基础体系,实现着对电商线上交易的便利,以及线下服务的支持。有了这样的支撑体系,我国跨境电商的加速度发展,无论是继续保证中国商品的出口持续,还是适时扩大对外国商品的进口规模,改善国内的消费结构,都有着切实可靠的机制性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