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应积极向AMC方向转型

【中国经济新闻联播 记者 易全】经济进入“新常态”,各类企业的转型升级都提上了议事日程。随着这些年我国民营企业的壮大,部分已具备条件的民企,可以考虑向AMC方向转型。

广义的AMC(Asset management companies),指普通意义上的资产管理公司,实际上是一种受托经营行为,现实中已有不少活跃于例如资产收购、管理和处置领域的专业性公司;但本文所说的是特定含义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主要用于处置银行的不良资产,其源头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发端于美国的重组信托公司(Resolution Trust Corporation,RTC)。

1999年4月起,我国相继成立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用以分别接收从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至2007年,以上四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始商业化运做,并不再局限于只对应收购上述几家银行的不良资产。2010年,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在北京成立。

伴随经济环境的日趋市场化和监管准入门槛的放开,最主要的还是在于经济去杠杆的必然趋势,已经并还将继续给商业银行带来日渐加大的不良资产处置压力,更大范围和规模的银行不良资产处置需求已是一个不争事实。基于这一局面,原有的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不仅无法应付愈来愈多的业务发生,而且其在运作手段的灵活性和适应市场需求方面,和民营企业相比无疑天然居于不利地位。正因为如此,监管层已经从建立各省级的地方AMC入手,逐步放开准入门槛直至民营AMC。

如果说,原有的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在AMC业务上是一种典型的寡头垄断格局,那么在目前全国已经有了近50家地方资产管理公司,以及银行系AMC加入战团的情况下,可以说AMC业务领域的有限竞争局面正在形成。现在的问题在于,需要吸收更多有市场运营能力和经验的民营企业参与其中。目前来看,已在一定程度试水AMC业务的民营公司均显示情况良好,如上市公司摩恩电气、海德股份、吉艾科技等,通过他们的专业化服务,为各类不良资产的处置提供了专业化的估值、管理和清收,其专业化服务能力受到了委托方的认同。笔者还了解到,另一家民营境外上市公司波特公司,也正在国内的有关区域中心城市寻找洽谈“烂尾”楼盘,尝试将房地产过度开发形成的大型闲置楼宇,打造成以金融服务业总部集聚为定位的“金融港”项目,形成区域金融集聚的新地标。波特通过改变房地产功能帮助开发商发展转型的服务,同时也有效助推了当地银行的信贷资产盘活,形成了良好的金融生态。似波特这样的民营公司,因为具备了操作思路、经验和良好的商业模式,是可以考虑转型成为AMC公司,或者是持有牌照的综合性公司。

当然,政府的监管手段需要不断创新,在此基础上适时加大吸收民企进入AMC的力度,将有助于培育形成一个充分竞争的、专业化的资产管理业务市场。